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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買不到情趣用品 男人抗議︰性別歧視
自由 更新日期:2008/08/13 04:09
編譯胡立宗/綜合報導〕
「兩性平權法案」一般認為對女性比較有利,但到了北歐國家瑞典
「佔便宜」的可不只是女人而已。不但商店只賣女性用性愛玩具會被
抗議,連乘車、剪髮、酒吧的女性優惠措施一律取消,徹底落實平權精神。

自從原本的「兩性平權法案」實施以後,瑞典國內就有一股聲浪,認為法案
只是讓女人越來越佔便宜,其結果是法案在二○○五年修正通過,讓兩性都
能享有平等權利義務。

兩性平權過火? 爭議不斷

雖然還是有類似電信大廠易利信必須幫部份女性員工加薪,讓她們薪資與男性
同儕平起平坐的案例出現,但多數時間,女性的待遇幾乎都跟男性一樣:舉例
來說,女性剪髮跟搭計程車都不能再有優待價;酒吧也不能為了吸引滿場美眉
以招徠男性顧客,而刻意降低女性的入場年齡門檻。連婚友社也不例外,對男
性跟女性的收費標準必須一致。


以上轉載自 自由時報電子報



經由上述的報導,管見以為,
北歐將兩性平權法案落實的相當澈底!
然在我國所公佈的性別工作平等法,以及諸多女性運動者
其訴求面向明顯的不同於北歐的作法
部分女性運動者仍然是相當的"傾斜",
對於應享的權利面向,立刻振聲高呼女性平權的訴求,
然對於義務的部份,便不如此積極!

職場上的問題,往往圍繞在相關問題之上,
分配的職務,薪餉等,
再加上新政府極力強調的"性別主流化"
強調任何政策均需融入"性別主流化"的觀點,

以最普遍的問題來論,公共場合的廁所問題
依空間比例來說,女性廁所個人使用的空間
與男性個人使用的空間相較,絕對是較大的!
然以廁所整體來比較,兩性的廁所空間卻是
一樣大的!

因此於公共廁所常見的景象便是~
男性廁所的使用流動率相當快速,進進出出,鮮少塞車
然女性礙於生理結構以及廁所空間的限制,往往大排長龍
男性出來了,女性往往還在排隊

因此,依照性別主流化的觀點,未來的公共建築物在設計廁所時,
女廁的空間必須要較男廁大上許多

性別主流化的主要用意便是如此,任何政策均需融入該中心思想!
然而,台灣真的有徹底落實嗎?

基本上,男女性別上的公平性,往往是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
其複雜度是科學理論無法解決的!
何以如此?
性別問題其實是可歸類在人際關係問題之內的

有人曾問愛因斯坦,為何我們可以解決如此數量的物理問題,
卻無法解決戰爭等人性問題?
愛氏只說了一句:人際關係很複雜,物理現象很單純..........

就如同新古典經濟學所說的,人往往是"理性自利最大化"
選擇的前提必以自我為主,
就如同選舉,選民所選的對象,必定是能實現自己利益的候選人
人所作的一切,無非都是為了自己!
男性便站在男性的角度說話,
女性便站在女性的角度說話~
彼此爭論不休!

該問題吵了數十年
從早期的兩性工作平等法開始,
然有學者指出,"兩性"過於狹隘,
現實上,人類的性別並非只有男性和女性,
在後現代的社會,各類問題均與以多面向的發展
呈現出各種"混搭"的現象!
性別的問題,除了男女兩性,在後現代的社會中,
更加入了同性戀以及第三性的"新性別"
同性戀的出現至今,在外國早已見怪不怪
諸如同性戀大遊行,同性婚姻等,
顯示出該議題早非以往的見不得陽光,

因此,學者提出了1/4的性別比例原則
係指任何一種性別的比例均不得低於1/4
這也正式性別主流化的中心思想--性別的平等!
性別不再局限於男女兩性,
比起女性,第三性以及同性戀才是真正的弱勢
而且是無聲的弱勢!
此種"新性別"比女性各需要幫助與受重視~

在此以女性主義(Feminism)來討論~
女性主義從早期到現代約可分為兩波,茲分述如下:
1.第一波女性主義(1840-1850年):
    展開早期的女性選舉權運動,自此女性主義的議題才逐漸受重視

2.第二波女性主義(1960年開始):
    此階段強調以革命的方式推展婦女運動,包括著名的"脫掉內衣,解放迎向自然"
    等以性或性別特徵的不公平現象,以顛覆以往以男性主義為主的結構

若以對立的內容來分,更可分為三種態樣的女性主義,茲以簡述如下:
1.自由主義式的女性主義:
   旨在促進女性在法律及政治地位的平等

2.社會主義式的女性主義:  
   指經濟面向的女性主義,著重婦女在家務上所扮演的經濟重要性

3.激進式的女性主義:
   乃是最激烈的面向,欲推翻的是傳統父權思想下的社會結構,主張進行一場"性革命"
   將各種面向革命,予以重新塑造!

之後便是近代的"性別主流化",從1975年開始,連續三屆的聯合國世界婦女會議,
更突顯出其重要性,要求在所有的政策上均要納入性別主流化的意識及觀點!進而
實現性別平等的終極目標

演進至今,1/4的性別比例原則更指出了真正的性別弱勢,亦即"新性別"的提出

綜上所述,女性自1840年代開始便積極的爭取女性的腳色及定位,以顛覆傳統的
父權結構,反觀自遠古時期便存在的同性戀,以及後現代的產物-第三性,才是真正
的弱勢,將其納入性別主流化,才能真正實現性別平等的終極目標!

至今,"部分"女性主義者仍在積極的爭取女性的"權利",義務則是輕描淡寫的帶過
管見認為,該種訴求實為理性自利的澈底執行,只要權利不要義務...
若要如此強調性別的平等,就效法北歐的作法,男女一切平權,澈底取消單一性別
的優惠,如能融入"新性別"的思想,與真正落實性別平等的目標就更進一步!
而非只是在男女議題上爭論不休,導致職場上,政治上更深的對立
比女性更為弱勢的性別,是存在的! 
無聲的弱勢,在當今提倡全球化-人權的時代,更值得重視

(ps.本文所論的是"部分"偏激的女性主義者,而非所有女性,在此特別聲明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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